跳到主要内容   跳至搜寻   跳至用户群
用户群体

主要内容

 

非处方药物系指由专家遴选、不需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并经过长期临床实践被认为应用安全、质量稳定、疗效确切,病人可以自行判断、购买和使用并能保证安全的药品。非处方药目录由国家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公布。它来源于一些欧美国家的民间柜台药(over the counterOTC),故非处方药亦可称“OTC”药物。购药者参考其说明书即可使用药品。

 

非处方药的特点: 安全性大。② 无潜在毒性,不易引起蓄积中毒。③ 基本无不良反应。④ 不引起依赖性,无“三致”作用,连续应用不引起耐药性。⑤ 抗肿瘤药、毒麻药、抗精神药物不能列入。⑥ 组方合理,无不良相互作用,质量可控,在规定条件下性质稳定。⑦ 药物针对性强,功能主治明确。⑧ 不需要经常调整剂量。⑨ 不需要做特殊检查和试验。⑩ 以口服、外用、吸入等剂型为主。

 

我国非处方药又分为甲类非处方药(可以在药店零售和医疗机构药房零售)、乙非处方药(可以在药店零售和医疗机构药房零售,以及经过批准的普通零售商业企业零售)。

 

非处方药一般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如伤风感冒、咳嗽、头痛、牙痛、肌肉和关节疼痛、消化道不适等)内应用。

 

非处方药系由处方药转变而来。一种经过长期应用、公认确有疗效的处方药,证明非医疗专业人员也能安全使用,经药政部门审批后,即可转变为非处方药。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054又公布了氨酚麻美糖浆、甘草锌颗粒、维生素C口含片、复方碳酸钙泡腾颗粒等15种化学药品和抗病毒口服液、蛇胆川贝含片、洁尔阴洗液、麝香壮骨膏、百咳静糖浆等35种中成药转为非处方药。

 

由于药物的所有不良反应在短时间内很难全部显现出来,人们对其认识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因此,有的非处方药可能会被重新评价。一旦有证据表明它在某些方面有缺陷,它将会被取消非处方药的资格。例如,临床发现服用龙胆泻肝丸可致肾功能损害,2003年年初国家药监局随即明令将龙胆泻肝丸重新作为处方药进行管理。

 

我国有各类药物1.5万种。截至200410月,非处方药已达4300余种。但要注意,即使是非处方药也有不良反应,使用时同样要谨慎。有些非处方药在少数人身上也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有时甚至能造成死亡,所以非处方药也要严格按照药品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服用,不能随便增加剂量或增加服用次数,改变用药方法或用药途径。

 

返回页首

网页完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