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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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卡挂失 |
办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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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3、《宁德市物价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宁德市医疗保险IC卡工本费标准的通知》。 4、《关于印发<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人员挂失补办社会保障卡流程(试行)>的通知》宁人社〔2013〕63号。 |
办理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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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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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 |
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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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受理:申请人到医保中心医疗科窗口补卡工本费,并领取发票至农业总行2楼服务网点提出补卡申请,填写补卡申请表; 2、 受理:农行提交至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卡室制作补换社保卡 3、 办结:申请补卡人员于10个工作日至农行窗口领取社保卡 |
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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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25元(《宁德市物价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宁德市医疗保险IC卡工本费标准的通知》) |
办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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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办件 |
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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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医保中心-基金科(一楼办事大厅) |
受理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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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市太姥大道351号(地税正对面) |
受理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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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工作日 |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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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浩:7839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