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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城镇居民社会保障卡挂失
办理依据:
1、《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5号);
2、《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
3、《宁德市物价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宁德市医疗保险IC卡工本费标准的通知》。
4、《关于印发<参加城镇医疗保险人员挂失补办社会保障卡流程(试行)>的通知》宁人社〔2013〕63号。
办理条件:
1、符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相关政策
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申报材料:
1、参保人员携带身份证
办理流程:
1、 受理:申请人到医保中心医疗科窗口补卡工本费,并领取发票至农业总行2楼服务网点提出补卡申请,填写补卡申请表;
2、 受理:农行提交至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卡室制作补换社保卡
3、 办结:申请补卡人员于10个工作日至农行窗口领取社保卡
收费标准:
收费25元(《宁德市物价局、宁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宁德市医疗保险IC卡工本费标准的通知》)
办理期限:
即办件
受理部门:
福鼎市医保中心-基金科(一楼办事大厅)
受理地址:
福鼎市太姥大道351号(地税正对面)
受理日期:
法定工作日
联系人:
陈浩:7839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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