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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去年奥巴马医改法案的通过,美国即将告别5000万人没有医疗保险的时代。不料,日前,美国弗吉尼亚州一个联邦法院却判决全民医保法案的关键条款“违宪”。令人费解的是,对这一判决, 很多美国人不仅不反对,而且击节称快。
  “医改”刻不容缓
  谈起美国的医保,几乎美国人都认为有改革的必要。世界唯一超级大国,竟有16.7%的公民没有医保;另一方面,美国医疗支出占GDP的比重又是除东帝汶以外全球最高的。
  对于没有医保的美国人来说,医疗费用是难以承受之重。一项研究表明,在个人破产中,有46.2%是由于医疗债务所致。2007年,六成以上的申请破产者称无法支付医疗费用。
  记者的美国朋友格罗夫曾经是一位厨师,金融危机失业后,同时失去了医疗保险。格罗夫多年前眼部受过伤,时常感觉眼花,但却看不起医生。处境像格罗夫一样的美国人不在少数。为了解 决美国医疗体制的痼疾,去年3月奥巴马总统成功推动医改法案通过。法案的核心内容有两条:第一,禁止医疗保险公司拒绝顾客参保或因顾客个人身体状况提高保费;第二,要求所有人必须购买医疗保 险。
  “合法”至高无上
  医保法中的强制购买医疗保险这一条,被弗吉尼亚州联邦法院法官亨利·赫德森判为违宪。赫德森说,宪法规定,联邦政府无权强制个人购买某种商品或服务。赫德森认为,这不仅涉及买卖 商品的问题,而是有关“个人自由选择的权利”,因此裁定这一条款“与宪法精神不符”。
  “老有所养,病有所医”几乎已经成了包括中国在内所有国家的共同追求。全民医保是个好东西,没有理由拒绝,甚至在美国生活多年的外国人大多也对赫德森法官的判决大惑不解。在听了 更多反对全民医保的声音之后,记者逐渐明白:我们更多地是从全民医保“好”或者“不好”这样的角度作道德判断,而美国人的思考角度却首先是“合法性”。
  赫德森法官在判决书里说,如果允许政府强制人民购买医保,将为“联邦政府不受控制地滥用权力打开大门。”有受访者表示:如果今天政府可以强制我们买医疗保险,明天它是不是也会强 制我们买房、买车、买葬礼险、退休险呢?
  “主权”不容侵犯
  对于强制全民医保,美国人无法接受的另一点是联邦政府对州政府权力的僭越。美国是一个邦联的国家,各个州相当于一个小国家,有它自己一整套的独立体制,从州宪法到州政府一应俱全 。关键是,它的州政府与联邦政府没有任何上下级关系。一个州的人民完全可以决定他们自己怎么生活。这是美国诸项分权中的最大一个分割。不少美国人认为,医改法强制全体美国人购买医疗保险的 条款侵犯了各州的主权。
  关于联邦与州、与个人关系的争论可以追溯到美国建国初期联邦宪法以及权力法案的制定。两百多年来,伴随着每次重大的社会变革,这一争论总会再次浮现。过去的几十年,联邦所得税的 征收、社会保险计划的建立、最低工资标准的执行,无不如此。
  对于违宪判决,专家认为,奥巴马政府只有上诉。案件最终将由最高法院的9名大法官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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